【调解案例】盛沃律师智慧调解拖欠运费案,助原告成功获偿,达成和解

2024-12-24 14:19:17

 
 

原告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源于双方于2020年5月达成的一项运输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原告负责将货物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某处运输至上海市青浦区明珠路德邦分拨中心,每次运输费用为500元,且双方约定费用按月结算。

 

然而,在合作过程中,由于被告业务调整,导致部分月份的运输费用无法正常报销,进而产生了费用拖欠问题。截至起诉时,被告欠原告物流运输费用共计79,500元。原告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原告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快递运输费79,5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79,5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利率按一年期LPR利率计付;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在庭审过程中提出了以下辩称:

1、双方确实存在运输服务合作关系,但对拖欠的运输费用金额存在异议,认为实际欠款金额可能低于原告所主张的79,500元;

2、被告并非故意拖欠运输费用,而是由于公司内部财务流程调整及业务变更等原因,导致部分费用无法正常报销和支付;

3、对于原告提出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认为双方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因此不应承担违约金责任。



 

 
 
 

经过多轮协商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人民币65,000元作为本案和解款。同时,原告同意放弃对剩余运输费用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