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沃释法】这下真“嘎”了,嘎子哥穿警服带货被行拘七日!

2025-09-18 18:32:08

“嘎子哥”翻车了
 
穿警服直播带货被行拘!

一套警服,一场直播,七天拘留——演员谢孟伟(嘎子哥)用亲身经历为全国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9月17日,云南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的一则警情通报引发全网关注。36岁的演员谢某某(河北雄县人)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警方依法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这位谢某某正是曾经饰演《小兵张嘎》中“嘎子”而家喻户晓的演员谢孟伟。
 

 

事件回顾,警服成直播带货工具
 
 
事件源于9月10日上午,“嘎子谢孟伟”在某网络平台进行的直播。直播中,他身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虽然未佩戴警号与胸徽,但戴着警察肩章和臂章。
 
直播期间,他不仅与粉丝互动,还售卖一款充电宝与随身WiFi二合一的电子产品。当有粉丝质疑其穿警服直播的合法性时,谢孟伟不但没有接受意见,反而声称自己正在拍摄关于缉毒的电影,是“省厅的重点项目”。
 
他甚至爆粗口回应质疑者,称别人是“蹭流量”。这种不当言行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和质疑。
 

 
 
群众举报,警方迅速介入处理
 
 

事件发生后,有辽宁观众李先生观看了“嘎子谢孟伟”的直播后,发现其身着警服带货的行为不当,随即向云南警方报警。

 

9月13日上午,耿马县公安局回应李先生称,他们“正在积极对接处理此事”。两天后,9月15日,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公安局向媒体确认,他们正在处理此事

 

警方调查确认,谢孟伟是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进行直播带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法律视角,警用标志法律保护
 

警服是警察执法权威的象征。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演出需要,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保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使用

 

同时,《规定》第十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作商业性广告。“直播带货”这一商业活动,不属于“拍摄、演出”的法定许可范围。

 


 

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有依据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此规定的,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行为被认定为利用警服形象误导消费者,或被视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活动”,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当事人道歉,法律责任难免
 

面对舆论压力和警方调查,谢孟伟曾于9月13日下午通过社交账号发布道歉声明。他在声明中称,自己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中有身着警服的画面,这些服装是“剧组拍摄专用戏服”。

 

他承认不应该穿着此类服装分享相关视频和直播,并向人民警察致歉。然而,这一道歉并未能避免法律后果。


“道歉声明在法律上并不能使其免除法律责任”,而要根据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认定。


 

类似案例,警服威严不可侵犯
 

这不是首次发生名人滥用警服的事件。近年来,有多起类似案例发生,涉及网红、明星等公众人物。

 

这些案例都表明,警服及其标志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是可以随意穿着的戏服或道具。任何未经许可使用警用标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警方向广大网民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从来不是儿戏。
 

嘎子哥曾在直播中信誓旦旦:“我能穿这身衣服?是要政审的”。

 

如今警方用一纸拘留通报给出了最终答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违反法律都将受到制裁。

 

警服代表着法治的权威与尊严,绝不是直播流量的道具。每一次对法律红线的试探,都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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