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裘先生借名买房,出借人突传离世,该房屋被其女儿继承,盛沃律师帮裘先生争取回房屋所有权

2023-06-19 14:34:48

  本案督导律师

【胜诉故事】裘先生借名买房,出借人突传离世,该房屋被其女儿继承,盛沃律师帮裘先生争取回房屋所有权

  左 李秀华 律师 右 陶黎中 律师

  本案判决书

  胜诉故事

  借名买房风险大,出现纠纷怎么办?

  案件详情

  裘先生于 2018 年 1 月委托潘女士通过嘉兴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原房主签订 1 份《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裘先生将购房定金 20000 元与购房尾款 262000 元分别于 2018年1月与2018年3月通过经纪公司经理支付给原房东, 并将系争房屋过户至潘女士名下。此后系争房屋一直由裘先生居住至今。2019 年,潘女士去世,按法律规定,系争房屋应由潘女士女儿朱女士继承。故裘先生多次与朱女士沟通,要求其配合将系争房屋过户至裘先生名下,但朱女士迟迟未履行相关义务。裘先生,希望通过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找到盛沃律所李秀华律师和陶黎中律师帮忙替他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

  李律师和陶律师接到案件后,经过与裘先生深入沟通案件细节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查证工作,认为朱女士迟迟未履行过户义务,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 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确认涉案房屋归原告裘先生所有;

  二、被告朱女士于 2023 年 6 月持涉案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契税缴款书原件协助原告裘先生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产权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原告裘先生负担;

  三、原告裘先生于2023年6月补偿被告朱女士45000元;

  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

  五、案件受理费5530元,减半收取2765元,由原告裘先生负担。

  最后,裘先生如愿取回属于自己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