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例】赡养之责与房产之权:盛沃律师巧解家庭纷争

2024-03-26 10:23:31

本案督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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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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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故事
 

沈先生和赵阿姨是一对年长的夫妇,他们育有一子,名叫小沈。多年前,小沈结婚后就离开了上海,定居在郑州,但与此同时,对远在上海的父母却日渐疏远。

 

沈先生和赵阿姨如今年岁已高,身体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健壮。他们原本指望儿子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给予他们应有的关心和照顾。然而,小沈却很少回家探望,甚至将孙子交给二老抚养,却从未支付过赡养费。沈先生和赵阿姨感到心寒,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于是,他们找到了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经验丰富的刘永强律师代理这个案件。刘律师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家庭纠纷案件,最好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

 

在法院的主持下,一场调解会议正式展开。沈先生和赵阿姨坐在一方,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愤怒和失望;而小沈则坐在另一方,他的表情冷漠,似乎并不在乎父母的感受。

 

刘律师首先向法官阐述了案情,老两口当初答应将儿子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是希望其将来能照顾、赡养自己,并强调了老两口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他明确指出,小沈并未对房产有过任何经济贡献,并且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他无权享有房产的任何份额。接着,他转向小沈,用平和但坚定的语气指出他的不孝行为对父母造成的伤害。

 

面对刘律师的质问,小沈一开始还试图辩解,但刘律师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继续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为依据,让小沈无法辩驳。同时,他也展现了出色的调解技巧,用温和的语言和诚恳的态度,试图唤起小沈对亲情的重视和珍惜。

 

经过一番激烈的交锋和深入的沟通,小沈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诺以后会尽到赡养义务。沈先生和赵阿姨看到儿子的转变,虽然心中仍有芥蒂,但也感到了一丝欣慰。

 

最终,在刘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确认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涉案房屋由沈先生和赵阿姨按份共有,各享有50%的产权份额;小沈应于约定日期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场家庭纠纷在刘律师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刘律师展现出了高超的调解能力和出色的专业素养。他不仅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老两口的权益,更用真诚和耐心唤醒了小沈对亲情的珍视。他的调解工作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更为这个家庭带来了未来的和谐与希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家庭纠纷虽然复杂,但通过法律途径和调解手段,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我们也应该珍惜家庭关系,尽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让家庭成为我们温暖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