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房动迁,几百万补偿款到手,亲情很容易经受考验。很多家庭在征收签约前后,兄弟姐妹坐下来反复协商,白纸黑字签订家庭动迁内部分配协议,把动迁货币款、安置房归属、每个人分得多少全部约定清楚。

可现实里大量出现这种情况:协议签完相安无事,等到动迁补偿款实际发放、安置房落实之后,其中一方突然觉得自己分得太少,心理失衡,直接翻脸反悔,不愿意再按照当初的家庭协议履行。

很多当事人会问:这份兄弟姐妹私下签的家庭分钱协议,是不是我不满意就可以随便撤销?是不是反悔了就可以推翻重分?

法律大原则:
只要所有享有动迁利益的家庭成员,完全自愿签字,签字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侵害未成年人、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这份家庭内部动迁分配协议就是合法有效,对所有签约人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不能说推翻就推翻。法院审理共有纠纷案件,优先尊重家庭真实达成的书面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会仅仅因为一方事后觉得分得少,就撤销已经签署完毕的协议。

⚠️单纯 “事后觉得吃亏、分少了”,不属于可以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以此为由起诉反悔,法院大概率驳回诉求。

但司法实践当中,存在几种特殊情形,协议有机会被法院撤销,甚至直接认定无效:

  1. 签订协议时一方刻意隐瞒征收补偿总额,另一方对完整补偿情况不知情,构成重大误解
注意: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总额属于公开信息,如果签约时当事人有条件向征收办核实,自己不去了解,事后以 “不知道总金额” 为由反悔,法院一般不支持撤销。必须证明对方刻意隐瞒、刻意误导。
  1. 受到胁迫、威逼情况下签字,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比如以骚扰、威胁、断绝往来等方式逼迫签字,想要撤销,需要提供录音、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相应证据佐证,口头上说被胁迫,没有证据很难得到法庭采信上海市第一...。
  2. 协议擅自处分未成年人动迁利益,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监护人不能通过家庭协议随意处置未成年人的动迁补偿份额,如果协议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相关约定会被认定无效。
  3. 部分动迁权利人没有签字,也没有事后追认。如果这份家庭协议漏掉了部分同住人、利益权利人,未签字的人不受这份协议约束,协议不能约束该部分当事人,很容易引发二次诉讼。
  4. 签字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如老人存在认知障碍、精神状态异常,无法清晰认知协议内容,在此情况下签署的家庭协议,效力存在重大风险。

这里重点提醒:口头分割协议风险极高。兄弟姐妹只是口头说好怎么分钱,没有落实到书面。一旦后期对方翻脸不认账,打官司想要维权,举证难度非常大。仅有亲戚证言,没有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完整证据链,诉求很难被法院支持。动迁涉及大额财产,千万不要只靠口头约定。

一份稳妥的家庭动迁分配协议,建议写全这些关键内容

  1. 整套房屋征收总补偿金额,各项补偿构成;
  2. 每个人分得的货币补偿具体金额;
  3. 安置房归属、选房、过户相关约定;
  4. 补偿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5. 明确违约后果:一方反悔不履行,需要承担的责任;
  6. 全部动迁利益权利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有条件可以安排见证人签字。

如果签完协议,一方拿到动迁利益之后拒不履行、拒绝给钱,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共有纠纷诉讼,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有效,判令对方严格按照家庭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必要时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动迁补偿款新民晚报。

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作为个案法律意见。动迁案件结果取决于协议文本、完整证据、案件事实,每一个个案裁判结果存在差异。遇到动迁家庭利益纠纷,建议携带全部材料咨询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专业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