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 刘永强律师代理

一、核心结论
非婚生子女,生父不认、拒做亲子鉴定、抚养费给得太少,怎么办? 本案中,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刘永强律师代理未成年女孩,在原审抚养费标准过低、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提起再审,通过指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错误、举证责任分配有误、庭审笔录与当事人表述不一致等问题,最终促成调解:生父按每月 1000 元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抚养费标准大幅提高。
二、案情背景
本案发生在河南省夏邑县。当事人为一对同居所生的非婚生女孩,自出生起一直由母亲独自抚养,生父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随着孩子长大,母亲无力独自承担生活和教育开支,遂以孩子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
三、原审判决及存在的问题
原审中,生父拒不配合亲子鉴定。法院依据举证规则,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并判决生父支付抚养费。但该判决存在明显不足:
- 抚养费标准过低:酌定金额难以覆盖孩子正常的生活、教育开支;
- 程序适用错误:本案不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 举证责任分配有误;
- 庭审笔录与当事人实际表述不一致,影响裁判公正性。
母亲认为结果不公,决定申请再审,并委托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刘永强律师代理。
四、再审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刘永强律师系统梳理原审全部卷宗,制定了 "程序纠错+实体维权" 双线策略:
程序层面:重点指出原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当、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庭审笔录记载与当事人表述不符等硬伤,动摇原判决的程序合法性;
实体层面:围绕孩子实际生活、教育开支与生父收入水平,主张原审酌定抚养费标准过低,请求依法改判,按月合理标准支付至孩子成年。
五、调解结果
经过多轮法庭辩论与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 生父按每月 1000 元标准支付抚养费;
- 支付至孩子年满18 周岁止。
抚养费标准较原审大幅提高,孩子未来的生活与教育开支得到稳定保障。
六、律师普法: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1. 非婚生子女,生父可以不认吗?
不可以。《民法典》第 1071 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 生父拒做亲子鉴定,就能赖掉吗?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方已提供必要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存在,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这正是本案原审能够认定生父责任的法律依据。
3. 抚养费一般按什么标准判?
一般可参照生父月总收入的 20%–30% 比例给付,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要确定。
七、常见问题
Q1:父亲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也不配合做亲子鉴定,能告赢吗?
A:可以。只要您这边能提供同居证明、微信记录、转账记录等必要证据证明可能存在亲子关系,对方无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法院会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Q2: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能要求一次性付清吗?
A:可以主张,但法院一般判决按月支付,对方有条件且同意一次性支付的除外。
Q3:原审抚养费判得太少,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A:除了上诉,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像本案这样原审程序有明显瑕疵、法律适用错误的,再审阶段有机会争取改判或调解提高标准。
Q4:孩子在外地(如河南),能请上海的律师打官司吗?
A:可以。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上海律师可以代理全国各地案件。外地当事人选择上海律师,往往是看中其办案经验和程序把控能力。
八、关于我们
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刘永强律师团队
专业处理婚姻家事、非婚生子女抚养、抚养费纠纷、再审申诉等疑难案件。无论是亲子关系认定、抚养费标准争议,还是对原审结果不服需要再审,我们都将依法为您争取最大权益。